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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时山东胶县有一个人名叫李春云,家中养了一头黑犬,色泽光润可爱而且通人意,每逢主人从外归来,黑狗必定跑上前,摇头摆尾表示欢迎。
有一天,李春云闲来无事,这只黑狗围绕左右,春云用手抚摸它光滑的皮毛,觉得此犬似乎,又胖又嫩,美味可口,于是心生起歹意,就找了一条麻绳套在黑狗的脖子上,扯绳子猛拉。
可怜这只活泼可爱的嗨狗,顿时发出哀残的悲鸣,不一会就气绝了。
春云剥下血淋淋的狗皮,接着熟练地分解肥嫩的狗肉,然后下锅烹煮。肉熟之后,酌酒而饮,毫无忌惮地吃起来。
春云吃完了狗肉,带着几分飘飘然的酒意,倒在床上迷迷糊糊睡着了。
但是睡不到一个小时,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。瞪着眼睛,去痴去狂,撕碎了衣服,然后两手着地像狗一样,跑到院子中,学狗被勒,发出哀叫和黑狗被勒时一模一样。
春云叫了一会,向外就跑,宛如逃命,但是因为全身没穿衣脱得光溜溜的,一时引起骚动,妇女们受到惊吓,官兵将他抓起来,五花大绑关押在屋子里,但是他的病情时好时坏。有时发作时,跑去厕所吃屎,恶狠狠地狼吞虎咽。家人,四处求医都没办法治好,请来道士作法驱邪也没用。
一直闹了一两年,才逐渐稳定下来,但是卻从此精神恍惚,成了疯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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